| 【名】- 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物體欲傾倒而將其支撐住的形象。是“支”的本字。本義:古代貴族標志宗族系統的稱號)
- 同本義〖family;familyname〗
- 氏,姓氏。——《玉篇》。按,秦漢以前,“姓”和“氏”不同,“姓”為“氏”之本,“氏”自“姓”出。夏、商、周三代,氏是姓的支系,用以區別子孫之所由出生
- 三代之前,姓氏分而為二。男子稱氏,婦人稱姓。氏所以別貴賤,貴者有氏。賤者有名無氏。——《通志·略·氏族》
- 賜姓劉氏,拜為郎中。——《史記·劉敬叔孫通列傳》
- 也有以邑、官職、祖父的謚號或字為氏的
- 姓、氏之稱,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,本紀于秦始皇則曰“姓趙氏”,于漢高祖則曰“姓劉氏”。——顧炎武《日知錄》
- 丁氏穿井得一人。——《呂氏春秋·察傳》
- 日出東南隅,照我秦氏樓。——《樂府詩集·陌上桑》
- 加在遠古傳說人物后面、世襲官職后面的稱謂。如:伏羲氏;太史氏;夏后氏
- 有圣人作,鉆燧取火以化腥臊,而民說之,使王天下,號之曰燧人氏。——《韓非子·五蠹》
- 一家成員所共同采用的姓,以別于個別的名。如:張氏兄弟;王氏姐妹;氏姓(氏與姓;姓);氏胄(世家大族的后裔)
- 對學術、流派、專家、名人或宗教的稱呼〖aformofaddressforcelebritiesandspecialists〗
- 妙思六經,消遙百氏。——曹丕《與朝歌令吳質書》
- 又指古代世業職官的稱號。如:保氏;職方氏;陳氏定理
- 舊時放在已婚婦女的姓后,或如通常在父姓前還加上夫姓的稱呼〖acharacterplacedafteramarriedwoman’smaidenname〗
- 其下兩冢,一為阿爺侍者朱氏,一為阿兄侍者陶氏。——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
- 又如:夫人李氏;王張氏
- 姓
【代】- 通“是”。此,這〖this〗
- 今知氏大國之君。——《墨子·天志下》。俞樾云:“知”字衍文。氏、是古通用。“今氏”即“今是”也。
- 唯氏三族之不虞。——《白虎通·宗族》
- 氏為莊公。——《漢書·地理志》
- 另見zhī
shìzú〖clan〗原始社會由血統關系聯系起來的人的集體。氏族內部禁婚,生產資料公有,集體生產和集體消費 - zhī
- ——見“月氏”(Yuèzhī):漢代西域國名
- 另見sh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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