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賦
1.周代的九類賦稅。《周禮.天官.大宰》:"以{1}斂財賄:一曰邦中之賦,二曰四郊之賦,三曰邦甸之賦,四曰家削之賦,五曰邦縣之賦,六曰邦都之賦,七曰關市之賦,八曰山澤之賦,九曰幣余之賦。"鄭玄注:"邦中在城郭者,四郊去國百里,邦甸二百里,家削三百里,邦縣四百里,邦都五百里,此平民也。關市﹑山澤謂占會百物,幣余謂占賣國中之斥幣,皆未作當增賦者。"按,前六種賦稅皆以地區遠近為區別,征土地產物;關市之賦征商旅稅;山澤之稅征礦﹑漁﹑林業稅;幣馀之賦指不屬以上各類的其他賦稅。后以"{1}"泛指各類賦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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