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國主義國家通過政治干涉、經濟剝削和軍事侵略把弱小國變成殖民地、半殖民地的政策。在資本原始積累時期,{1}表現為海盜式的掠奪、欺詐式的貿易和販賣奴隸等方式;到了帝國主義階段,主要采用軍事、經濟和文化侵略的手段,使弱小國家在不同程度上喪失獨立和主權,成為帝國主義國家的商品市場、原料產地、廉價勞動力市場和軍事基地;第二次世界大戰后,隨著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,帝國主義采用新{1}政策,即打著“
友好”的招牌,通過經濟、軍事援助和文化滲透或支持政變、扶植傀儡政權、組織政治和軍事集團等方式繼續控制別國,以保持和擴大其殖民統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