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名郭衣洞,筆名{1}。1920年生于河南省開封市。東北大學畢業后,曾任東北《青年日報》社社長、沈陽遼東學院教師。去臺后,曾在反共救國團任職,后在成功中學、省立成功大學、國立藝專等地從事教育工作。1966年他在平原出版社任社長。他的妻子倪明華(詩人)主編《中華日報》家庭版,他負責該版《大力水手漫畫》專欄。1968年1月13日,因刊出一張漫畫,內容是父子兩人購買一個小島,島上只有他們父子兩人,建立一個王國,并由父子兩人競選總統。這幅漫畫觸怒了臺灣當局,定以“侮辱元首”、“
通匪”等罪名,于3月4日逮捕了他。這就是震驚當時臺灣的“大力水手事件”。{1}身居囹圄長達9年零26天,身心受到嚴重摧殘。但他的意志并不消沉,在獄中堅持完成了《中國人史綱》、《中國歷代帝王皇后親王公主世系》、《中國歷史年表》三部書稿。1978 年出獄后,臺灣當局勒令他約法三章:不準他提往事,不許舊調重彈,不許暴露臺灣社會的黑暗,才準他為《中國時報》寫專欄。出獄后和女詩人張香華結婚。1979年,韓國邀請{1}和張香華出席詩人大會,但臺灣當局以政治犯不能出境為理由拒絕。{1}主要寫小說、雜文,后者成就更高,曾被列為臺灣十大暢銷作家之一,他的雜文集主要有《玉雕集》、《倚夢閑話》(10集)、《西窗隨筆》(10集)、《牽腸掛肚集》、《云游記》等。{1}也寫了不少小說,可分為三類:第一類為“反共”小說,主要有《辯的天花》、《天疆》、《異域》等;第二類是愛情小說,如《曠野》、《秘密》、《莎 羅冷》等;第三類是反映現實的小說,如《怒航》、《掙扎》等,這類小說文筆犀利,深刻揭露臺灣社會“人吃人”的本質。